其一:用低成本的只能用于非結構材料的通用塑料-聚氯乙烯(PVC)隔熱條代替玻璃纖維增強聚酰胺尼龍(PA66)隔熱條。由于PVC隔熱條與鋁合金的線膨脹系數相差甚遠,且強度低、耐熱性差、抗老化性能差等諸多缺陷,導致隔熱門窗在安裝使用后,由于熱脹冷縮的原因,造成PVC隔熱條在型材內出現松動,甚至完全脫離。輕則導致窗體松動、變形,破壞門窗的氣密水密性,重則導致窗體整體松散、脫離。
其二:先用進口尼龍(PA66)隔熱條組裝的隔熱樣窗參加投標,中標后再換用PVC隔熱條實際加工,或將進口尼龍(PA66)隔熱條與PVC隔熱條或其它材質混合使用,而將進口尼龍(PA66)隔熱條有商標標識的條面朝外,以'證明'所用隔熱條的'檔次身份'。此招數極具隱蔽性,只有在型材尚未加工的情況下才能鑒別,對門窗的內在質量危害極大。
其三:2003年國產尼龍隔熱條面市,為降低成本,國產尼龍隔熱條采用一般礦物質材料(俗稱填料)全部或部分代替玻璃纖維來填充聚酰胺尼龍進行加工生產。這種隔熱條在機械強度、耐熱性能、抗老化性能方面,都無法與玻璃纖維增強聚酰胺尼龍(PA66)隔熱條相比。由于國家建筑用隔熱條行業標準尚在審批過程中,所以國產尼龍隔熱條只能以其尼龍與一般礦物質混合后制成的注塑件,進行相關性能檢測,并將所得檢測報告作為成品隔熱條的性能標準。殊不知這種原材料的檢測數據,僅能夠代表其材質性能,在經歷了熱擠壓及冷卻工藝后,其表現出的成品性能會大大改變。
其四:一些企業在研究、把握了PVC隔熱條、國產尼龍隔熱條、纖維增強聚酰胺尼龍(PA66)隔熱條三者之間較大的性能差別后,采取了既經濟又保險的折中方案:窗框鋁型材采用低質價廉的PVC或國產尼龍隔熱條,窗扇鋁型材采用高品質的進口尼龍(PA66)隔熱條。錯誤地認為,窗框鋁型材是固定在墻體上,即便有質量風險也不會出大問題;而窗扇鋁型材是活動的,是單獨承載受力的,不能也不敢讓它存在質量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