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建筑用鋁門窗鋁幕墻市場上出現一種用“薄壁”鋁型材的現象,這要警惕的。在當今國家號召進行質量、品種、效益年活動的情況下,對“薄壁”鋁型材這種有害的作法要加以治理,使鋁門窗產品走上健康的發展軌道。
我國的目前用的W42、62是德國系列等等,每個系列都有它的不同型材所組成,型材斷面大小,型材壁厚的多少,都是經過詳細認真計算設計出來的,這樣才能滿足鋁門窗強度的需要。型材斷面確定后,斷面的壁厚對安全性能是致關重要的,壁厚直接影響型材斷面強度,不允許隨意變動。鋁門窗型材壁厚正常技術要求是:一、型材壁厚:實心斷面1.O-1.2mm,空心斷面1.3-1.4mm。二、型材寬厚比:實心斷面100:1左右,空心斷面50:1左右。
1989年初,首先是廣東個別鋁型材和鋁門窗廠家為了減輕每平方米鋁門窗型材的重量,以降低造價,以便有利于競爭和工程招標,便不顧質量、安全和型材的基本技術要求,一味地減薄型材斷面壁厚,開始在原有厚度上減少O.1mm,爾后其他廠家也相繼效仿,并愈演愈烈。如90系列空心型材壁厚應為1.4mm,有的廠家減到1.3或1.2mm,這已經是很危險的,安全系數幾乎沒有了。但更有甚者,把上述斷面壁厚減少到1.1或1.O,還有減到O.9mm以下者。這將嚴重影響鋁門窗的安全和質量,尤其在高層建筑上使用,將會產生嚴重后果,也影響整個鋁門窗行業的聲譽。
由于我國鋁門窗行業起步較晚,一般用戶及有的設計部門對鋁門窗系列、壁厚、性能、特點又不甚了解,難以提出具體技術要求,這就給一些不負責任的廠家留下可乘之機;特別是90年下半年鋁型材減薄之風在全國蔓延,包括一些國營鋁加工廠,也在減薄鋁型材,這種現象如不加以制止,其社會后果是相當嚴重的。
為了有效的治理這種危險現象,建議:
一、國家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應立即制定型材和鋁門窗安全質量技術系列的國家標準。
二、大力宣傳鋁門窗的基本技術要求,使用戶幫助監督,不要訂購薄壁鋁門窗,不給薄壁鋁門窗留下市場。
三、型材生產廠家必須堅決按國家標準(在國家標準未制定出以前,按現行標準)進行生產;要充分認識到擅自減小壁厚,降低型材質量帶來的嚴重性。
四、設計部門要嚴格把關,在設計中必須注明建筑型材制品的技術要求。
五、有關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把薄壁鋁門窗清除出我國的鋁門窗行業,以保證鋁門窗行業的健康發展。